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严格依照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[2004]第400号令)、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(财会[2004]7号)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(2016修订)、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》和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(修订)》等规定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维护捐赠方、受益方和基金会的合法权益。
一、捐赠流程
1、项目捐赠者提出捐赠意愿,受捐助院系(部)填写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登记表》并提交基金会审核。
2、基金会和捐赠院系(部)或捐赠者本人签署捐赠协议。
3、捐赠企业或个人将捐赠款汇入校基金会专用账户。备注写明: “捐赠款”字样。
4、相关协议签订完毕,捐赠款到账后,获得资助的项目联系人填写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立项表》(简称《立项表》)。并完成立项工作。
5、基金会按照捐赠协议和《立项表》的内容对捐赠项目开展活动的过程、完成情况进行监管。
二、报销流程
1、使用基金的院系(部)在申请报销时,需填写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报销单》、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使用申请表》、《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发放清单》,附上相关原始凭据等校基金会专用报销单据,并经报销学院(部)报销人、主管领导签字、盖章。
2、以上报销单据提交基金会办公室审核,校基金会相关领导签字。
3、基金会办公室将审核后的材料提交徐汇校区财务处复核,复核通过后财务处支付相关款项。复核不通过转回基金会办公室,由基金会办公室通知相关院系(部)完善报销资料。
三、报销主要注意事项
1、校基金会发放各类学生的奖助学金等相关费用,不扣缴个人所得税。报销单上需提供学生姓名、学院、学号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银行借记卡号、开户行、开户支行等相关信息,并提交电子信息表。
2、校基金会发放其他人员的各类奖金、劳务费等相关费用,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法规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。报销单上需提供报销人员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银行借记卡号、开户行、开户支行等相关信息,并提交电子信息表。另外,还需提供报销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、银行借记卡正面复印件。
3、报销支付对象为企业的,报销人需向对方企业提供正确的发票开具信息,对方企业开具的发票抬头必须是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,帐号:436 480 982 698,开户行:中国银行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。
4、报销支付对象为个人的,报销人需提供转账情况说明,并提供垫付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、银行卡(借记卡)复印件、开户行、开户支行、个人手机号等相关信息。
5、个人垫付的各类购买材料款如果是网上购买支付的,需提网上购买支付信息、银行流水等凭证。将含有订单号、商户、订单人、订单内容、订单金额等内容的信息截图下来,并将截图完整的复制在Word文件里打印成纸质材料作为报销凭据。
6、校基金会官网表格下载网站https://ms.sit.edu.cn/_s116/12793/list.psp。
7、基金会所有活动项目必须是公益性项目、报销内容必须符合公益性原则,以及捐赠项目协议和《立项表》的内容,不得超范围报销其他无关支出费用。
四、报销咨询
1、捐赠业务咨询:奉贤校区行政楼311室基金会办公室贾老师,联系电话:60873247。
2、报销财务咨询:徐汇校区36号楼126室财务处龚老师,联系电话:6494117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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